English

法律手段解决婚内强奸七成青年女性表示赞同

2000-11-07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11月6日讯(记者 赵文立)在备受公众关注的《婚姻法修正案草案》中,可能规定一种新的罪名叫“婚内强奸”。虽然上述法案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8次会议上未获得审议通过,但据零点调查公司今天公布的最新一项民意调查表明,有70%的城市青年女性表示赞同以上法律手段解决“婚内强奸”。

这项在北京、上海、广州等地的18至35岁青年女性中进行的调查显示,有近70%的人认为生活中确实存在着“婚内强奸”的现象,否认者为14%,未明确表态者有16%。在赞同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“婚内强奸”问题的人中,非常赞同者比例达到38%。

对调查数据稍加分析就会发现,认为存在“婚内强奸”现象和赞同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这种现象的人中,与其婚姻状况、年龄、学历、职业、个人及家庭收入都有着明显的相关关系。总的来说,越年轻、学历越高、收入越高,越倾向于在指出社会中存在的这种现象的同时,赞同自己的姐妹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。在对这一问题的态度上,已婚者相对于未婚者来说却更为保守。

调查同时显示,有64%的青年女性听说过正在修订的《婚姻法》中将可能规定“婚内强奸”这个新罪名,其中学历高、工作在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和三资企业中的中高层管理人员、办公室职员和教师、医生、技术等专业人员的比例要高于其他群体。

有关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,这个调查结果说明,现代女性已越来越意识到作为女人的自己首先是人,然后才是女人。作为妻子她应履行自己的义务,但更有自己做人的尊严。在两者发生冲突时,她手中的砝码应该怎样保持平衡。这也是当代女性曾苦苦思索的问题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